第九十一章 李毓VS立夏-《与君歌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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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林立夏觉得用一个词来形容李毓是再恰当不过了——阴魂不散。你说她怎么就这么悲摧呢,她觉得自己就像是当年的齐天大圣,无论怎么逃也逃不出如来佛的手心。再看看对面李毓欠扁的笑容,她突然就豁出去了。

    你丫要跟,我让你跟!

    林立夏忽略了他俊美极致的笑脸,转身就拉着麦穗进了客栈,身后李毓笑意更甚,迈开步子也走了进去。

    紧闭的房间里麦穗和林立夏苦着两张脸面面相觑。

    麦穗支着下巴,眼睛一眨一眨的:“小姐,还要跑吗?”

    林立夏哀怨地看了她一眼:“你觉得我们能跑得掉吗?”

    麦穗严肃地思考了会,郑重其事地回道:“我觉得跑不掉。小姐,他是盯上你了。”

    林立夏掩面低呼了一声:“我这是做了什么孽啊我,我上辈子杀人放火了还是吃喝嫖赌拉皮条了。”

    麦穗“噗”的一声笑出声:“小姐,哈哈,你。”

    林立夏狠狠瞪她一眼:“笑笑笑,再笑把你绑到草船上借箭去!”

    麦穗笑得更欢快了,好一会才停了下来,皱着眉头思考了几分钟说道:“我倒是有个办法。”

    林立夏懒洋洋地说道:“说来听听。”

    麦穗促狭地朝她挤挤眼:“要不,你就从了他吧。”

    林立夏那个叫透心凉透心凉,伸手重重地蹂躏了她的脸蛋一番:“把你送给王二麻子当媳妇儿。”

    麦穗哆嗦了一下,小心翼翼说道:“那要不,叫他从了你?”

    林立夏阴森一笑:“把你扔给陈三瘸子当填房。”

    正说闹间有人敲了敲门:“送饭菜的来了。”

    麦穗起身去打开了门:“我们没叫饭菜啊。”

    小二憨厚一笑:“是隔壁的爷替你们叫的。”

    “哦。”麦穗接过饭菜走回了桌边,“小姐,这位爷像是细心了不少。”

    林立夏嗤笑:“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。”

    “那……不吃?”麦穗看着可口的饭菜,肚子有点动静了。

    “为毛,为毛不吃?”林立夏拿起米饭扒了口,“人是铁饭是钢,一顿不吃饿得慌。”

    麦穗抖动眉毛:“你不是说那位非奸即盗吗?”

    林立夏咬了块排骨:“可我破罐子破摔了。”

    非奸即盗vs破罐子破摔,那什么什么的,谁怕谁!

    第二天拉了麦穗一起上镇上溜达,发现了家热闹非常的茶馆,于是乎,找了个座位就坐下了。原来那茶馆里有个说书人,据说讲的段子不错,镇子里的人平日无事也都跑过来听听打发时间。

    那说书人刚润了润嗓子准备开讲,林立夏就发现自己的桌子来了拼桌的。拿着杯子的手紧了紧,她努力克制住自己不淡定的心情。看,有苍蝇飞过去了,这个世界多么美好。再看,现在都有蚊子了,世界果然非常美好!

    “小姐,你悠着点儿,杯子要碎了。”麦穗很担忧,真的,她家小姐怎么一对上这位爷就这么不淡定,更奇怪的是那位爷似乎还乐在其中……

    世界果然好复杂的说。

    那位拼桌的李毓大爷显然心情很愉快:“果然是巧。”

    林立夏真想把茶水一兜脸泼他,这人说瞎话完全是睁着眼睛的,还不带不自在。

    “这位爷,你确定你不是故意跟着我们的吗?”麦穗很纯真很无辜地问道。

    李毓眯眼一笑,俊美邪肆得让人不敢直视:“当然……不确定。”

    麦穗笑容僵了僵,对林立夏使了个眼色:小姐,此人功力太深,俺完全不是他对手啊。

    林立夏视线飘忽地游移了会,最后决定完全无视此人,专心听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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