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“秦王旬报”既然就叫旬报,那自然是十天一更,再过一个多月李林就得随军出征,这报纸上的连载又不能断,就只能提前写好了。 幸好现在多了一个文秘,李林只需要躺着沙发上一边吃着水果,一边口述剧情,其他都有别人代劳,这让他有点后悔,为什么早没想到找个秘书。 “写完了吗?大闹天宫这块可是重头戏,拿过来让我看看你写的怎么样。”李林瘫在沙发上朝崔婉莹一伸手。 见李林如此惫懒,崔婉莹有点后悔跟在他身边了。 可听他口述的《西游释厄传》却不得不承认此人极其有才,这书看似天马行空,但有些地方却又暗合现实,另外一些不懂之处,想来也是她阅历不够,所以体会不深。 所以她忍着不满,将写好的稿件递给了李林。 李林细细翻开起来,李林说的很细,所以主题和人物形象都没有偏离,而崔婉莹的文采显然比他这个理科生高出许多,所以细节处反而更好了,李林非常满意,除了崔婉莹实在写的有点慢。 于是李林开口劝道:“要不,你还是换钢笔写吧,毛笔写的太慢,而且不管你写成什么样,到时候印到报纸都是一个模子的,没区别。” “我才不要用你那劳什子钢笔,写出来的字丑死了。”崔婉莹眉头紧蹙表示拒绝。 “不是你说要跟着我学的吗?日后我弄出来的新东西只会越来越多,你连钢笔都不乐意尝试的话,我建议你还是趁早放弃,你跟着我估计也学不到什么。” 正所谓请将不如激将,李林这么一说,崔婉莹明知道李林是在激自己,却也不得不上套。 “拿来吧。”崔婉莹走到李林跟前,把手一伸。 李林从怀里把钢笔拿出来,递到了崔婉莹手里。 这只钢笔是他亲自设计的,黄梨木的笔套手感舒适,还带有淡淡幽香。 因为这个朝代还没有不锈钢这些特种钢。 所以笔头李林就用的化学性质非常稳定的黄金,打开笔盖,整只钢笔呈现出深浅不一的金黄色。 崔婉莹虽然反感用钢笔写字,但这笔一上手,沉稳敦实的手感立刻告诉她这笔是绝对是好东西。 崔婉莹拔开笔盖,继续书写李林口述的内容,但还没写两字便被李林叫停了。 李林起身来到崔婉莹身后,伸手抓住了崔婉莹握笔的手,接着一根一根的纠正着她的手指,“写钢笔握法不同毛笔,你得这么写,才写的又快又稳。” 李林纠正完姿势后,便又躺回了沙发。 但崔婉莹的脸上却起了红霞,一半是羞一半是气,“这个登徒子,他怎么敢这么随意摸我的手!” 李林吃完一串葡萄,见崔婉莹还僵在那个姿势,“快写啊,愣着干啥啊?内容还多着呢,这从出征到回来少则三月,多则半年,起码得备个二十期的连载啊。” 听了这话,崔婉莹深深吸了一口气,才解除了石化状态,开始书写起来。 在熟悉硬笔写字的姿势后,崔婉莹写的越来越顺畅,书写速度确实提升了许多。 万事都是开头难。 就像崔婉莹写的越来越得心应手,欧阳春那边磨制镜片也越来越快。 十天时间就又赶出来十来只望远镜。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