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乱世之城-《与狼共舞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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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次日正午,窗外的天空碧蓝如洗,微风中弥漫着清新、湿润的气息;窗内的景象却截然不同,明媚的阳光被厚重的窗帘遮挡,留了一室的阴暗和沉积的烟酒气。

    手机铃声没完没了地响着,一秒都不停歇,宿醉中的安以风终于忍无可忍,闭着眼睛在头顶上方摸到手机,烦躁地接通:“什么事啊?”

    “你在哪儿呢?”电话里传来韩濯晨有些急促的声音。

    “在哪儿?”这个问题把安以风问住了,他睁开眼睛看看周围的环境,发现自己躺在一张散发着烟酒味的沙发上,旁边的茶几上林林总总地摆满了空着的酒瓶。茶几对面的墙边摆着一台很大的电视机和一台点歌机,这显然是一家夜总会包间的标准配置,至于是哪家,他分辨不出。

    他努力回忆了一下。昨天晚上他和兄弟们喝酒,喝得有些醉了,想回家,兄弟们生拉硬拽地把他带到一家夜总会,他当时醉得稀里糊涂,也记不清是哪家了。

    “我也不知道,应该是在一家夜总会吧。”

    “应该?”韩濯晨对他的回答十分不满。

    “我昨晚喝多了,记不清被带到哪儿了。”安以风揉揉刺痛的太阳穴,问道,“你找我有事?”

    “没事,就是确认一下你死了没有。”

    “哦,还没死。我活得挺好,四肢健全,五脏俱在,就是有点儿头疼……”安以风按着额头,不知第几遍告诫自己,“下次说什么也不喝这么多酒了。”

    “既然没死就别装死了。雷哥约我们去兰亭坊聚聚……”

    “又是夜总会?”安以风顿时感觉头更疼了,“就不能换个地方聚吗?”

    “你想去哪里聚?警察局?”

    “嗯!这个提议不错。我还可以找个警花喝喝茶、聊聊天,警花肯定比兰亭坊那些庸脂俗粉有内涵。”

    “内涵?”韩濯晨冷笑一声,“你能跟女警聊什么?是聊‘责任分散效应’,还是聊‘斯德哥尔摩症候群’?”

    “什么分散效应?什么症候群?你说的是什么东西?”

    韩濯晨沉默了一下,有些不耐烦地说:“行了,没时间跟你扯了。

    我在家等你,你回来换件衣服,我们一起去兰亭坊。”

    “行!”

    挂断电话后,安以风从沙发上爬起来,去洗手间里简单洗了把脸,提了提神,便开车往公寓的方向行驶。他的住处在中海街,街道很窄,旁边林立的铺子又占了些路,过往的车辆不免拥堵,车速缓慢。

    他摇下车窗,一边开车,一边随意地浏览着路边的店铺。

    车子经过一个街口,他又看见了街口那家废弃多年的铺子,现在铺子正在翻新,原本的牌匾被丢在一边,“武馆”两个字在破旧的牌匾上摇摇欲坠。他不自觉地放慢了车速,最后又看了一眼那剥落了金漆的两个大字。

    十三年前,这两个字刚喷了金漆,阳光一照,特别晃眼。那时候,安以风才十一岁,长期营养不良导致身体瘦弱、身材矮小,学校里的同学总是欺负他。他以为自己学会了功夫就不会被人欺负,整日央求奶奶送他来这家武馆学功夫。

    奶奶却总是摇着头对他说:“拳脚无眼,伤人七分免不了自伤三分,结了仇怨早晚都要偿还。还是读书好,好好读书,好好做人,将来才能过安稳的日子。”

    那时的他年幼无知,并不期待未来的安稳,只想在学校里不被欺负。

    后来有一天,他又被几个男生欺负了。他们不光对他拳打脚踢,还用烟头烫他,把他的手臂烫得全是血泡。他害怕奶奶看见了会心疼,躲在学校的球场不敢回家。

    天黑了,奶奶看他还不回家,到处找他,最后终于在球场找到了他。奶奶原本很生气,歇斯底里地质问他为什么这么晚了还不回家,可当她看见他脸上的瘀青和手臂上的烫伤,就一句话都不说了,用力拉住他的手带他回了家。

    第二天,奶奶没有送他上学,而是拿出全部的积蓄带着他来到了这家武馆。

    奶奶说:“小风,你一定要记住,你学功夫不是去争强好胜,是要保护自己。”

    他坚定地点头,道:“我保证,我学会了功夫,一定不会欺负人。”

    从那天开始,他每天都努力地练拳,各种拳路都认真学。他也很有天赋,学了五年就成了整个拳馆里最能打的人。但他一直谨记奶奶的话,除非不得已,他从不动手打人。后来,奶奶去世了,他慢慢长大,渐渐懂了何谓“安稳的生活”,那就是有体面的好工作、丰厚的经济收入、宽敞温馨的家、温柔美丽的老婆。而他除了会打拳,什么都没有,为了给奶奶治病,他把唯一的房子都卖了。他没有家,没有积蓄,也没有稳定的工作,他不甘心每天做服务生被人呼来喝去,于是在同门师弟的介绍下,去了黑市打拳。

    那时候,他终于明白了这个世界有多么冷酷。

    他打拳虽然赚钱多,也能在打败对手的一刻感受到强烈的成就感,但他也经常会因为不服从老板的安排,不接受“黑幕”而遭到报复。

    他以为最差也不过就是如此,却不想遇到了雷氏集团的新任接班人雷让。雷让看中了他的身手,用尽各种方法想把他收入雷氏集团。

    安以风对雷氏集团是略有耳闻的,并不想走那条血腥之路,但他没有选择。有些人是真的惹不起的。他可以让你风光无限,也可以让你生不如死。

    最终,安以风被逼无奈,进入了雷氏集团,他才真正明白何谓“匹夫无罪,怀璧其罪”,这世界有太多的事情都是身不由己的。

    这六年里,他为雷氏出生入死,才取得了雷让的信任。雷让把雷氏很多赚钱的生意都交给了他管理,包括赌场、夜总会、财务公司。

    在别人眼中,他要钱有钱、要人有人,每天不是在夜总会里醉生梦死,就是在赌桌上逍遥快活,风光无限。可没人知道,他有多反感这样的日子——与人争抢的都是赌档、盘口和夜总会,做的是皮肉生意,每一分钱都是带着血腥味的,榨干的都是别人的骨髓。

    很多次午夜梦回,他也会问自己:我就这么过一辈子吗?不知道在哪里睡着,在哪里醒来,甚至不知道在哪里死了,有没有人给我收尸?

    他不想过这样的日子,一天都不想过,可他没有选择。他走上了这条路,就注定了回不了头,只能一路拼杀,到死为止。

    想起过往和当今,安以风心情有些低落,想要抽支烟,却在车里翻了半天也没找到。他看见路边刚好有一家便利店,便将车停在街边,进便利店买了二十包香烟。拿着烟坐回车里,他慢慢拆开包装,把五包香烟塞进车子的置物箱,剩下的烟随手丢在后座上,开车继续向前。

    在街口遇上了红灯,安以风停下车,摇下车窗望向天空。蓝天白云像是刚刚被水洗过,洁净无瑕,他低头再看街边的水渠,污秽不堪。这就是天壤之别,云泥之别。

    正感叹着,他在后视镜里看见一个年轻女孩。她正在街上奔跑,黑缎般的直发和淡黄色的长裙在风里飞舞,似秋天的落叶,浪漫又唯美,就是身材有些纤瘦,让他禁不住担心她会被风吹起来。

    安以风伸手擦了擦后视镜上灰尘与雨水凝结成的污渍,他不是为了看她的长相,只是想看她跑得这么拼命是为了什么。

    汽车的喇叭声从后面传来,似在催促他,他移回目光才发现绿灯已经亮了。他将脚从刹车移到油门,正准备踩下去,后视镜中的女孩突然出现在他的车前,伸手示意他不要开车。他一惊,急忙踩下刹车,把挡位换成停车挡。幸好他的反应够快,否则眼前的女孩现在怕是凶多吉少了。

    他惊魂未定地看着女孩,只见她双手按着胸口不停地急喘,脸上都是汗水,略显凌乱的长发黏在没有任何修饰的素颜上,半遮的眼瞳黑白分明,流转的眼波清凉如山泉。

    安以风遇到过不少对他投怀送抱的女人,追他追得气都喘不过来的他还真没见过。为了她这份执着,他决定下车表达一下“关心”。

    “你不要命了?!”他对她大声怒吼。

    女孩摇摇头,按着下腹深深地喘口气,才将手中的钱包递到他面前:“你的,钱包。”

    “哦……”他顿时哑然。原来是他买烟的时候把钱包掉了,人家拾金不昧,还特意追了五个街口,就为了还他钱包。

    “谢谢!”他有些尴尬地接过钱包,见她轻咬着因为剧烈运动而充血的红唇,手指把略湿的头发别在耳后。她这一丝孱弱的美让他心生怜惜,有种想去为她理顺发丝的冲动。

    他强迫自己移开视线,讪笑道:“追我追得这么卖力,我还以为你是警察呢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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